單親媽媽 居屋公屋齊申請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03/15 00:13
最後更新: 2016/03/15 00:18
雖然本港樓市回落,惟不少港人仍視資助出售房屋為置業上車的唯一途徑。有單親媽媽同時申請居屋、公屋,望扭轉與女兒租住環境惡劣單位的生活,亦有家庭申請者抗拒以「奇則」聞名的本地私樓;另有年輕家庭看準居屋獲房委會按揭擔保的優點。
胡 女士與女兒以白表家庭申請居屋,她於離婚後曾3次入表但均落空,笑言「蝕咗600蚊」,現時與女兒以7,000元租住私樓,擔心前夫一旦不再付贍養費就難 以負擔,故除居屋外,亦同時申請公屋,等待3年期間,胡女士不敢工作,以免超過公屋入息限額,坦言:「睇下邊樣快啲啦,如果唔係就企咗係度!」
結了婚3年的李小姐昨日交表,現時與家人及丈夫合共4口子居於公屋單位,她直言不會考慮私樓,一來覺得私樓間隔差、常被指為「奇則」:「騎樓又要俾錢買,但空出來又用唔着。」二來認為樓價可進一步下調。會否擔心買入居屋後成負資產?李小姐認為,買居屋較私樓危險程度較低。
吳太現時與丈夫、老爺及奶奶同住,雖然認同私樓買賣較方便,但丈夫指新居屋可獲房委會按揭擔保:「借到9成,壓力都細一點!」她又指出,不少私樓樓齡高、區份偏遠的單位都開高價,樓價不合理令他們卻步。